理想汽车要求并陪同用户一同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件真相。理想汽车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对于造谣抹黑者,理想汽车也必将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下为理想汽车回应全文:7月6日,我们将用户座椅上的物质送到专业检测机构进...
阅读量:47202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自7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全面实施。意见将23种常见犯罪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纳入规范范围,同时规范罚金、缓刑的适用。其中明确规定,对黑恶势力犯罪...
阅读量:562021
教育部提醒: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案例】2020年5月30日,受害人陈某某在某网站上认识一名叫陆某超的男子,该男子称能帮助受害人的孩子录取到更好的学校。通过网上多次联系,陈某某相信了陆某超的谎言。之后,陈某某陆续向陆某超支...
阅读量:542021
【七七事变84周年】今天是“七七事变”84周年。1937年7月7日夜,日军挑起卢沟桥事变,发动蓄谋已久的全面侵华战争,全民族抗战就此拉开序幕。漫长的抗战中,中华儿女浴血奋战、不屈不挠,以巨大牺牲最终取得抗战胜利。今日中国,是先辈以鲜血换来的...
阅读量:452021
无因管理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
阅读量:432021
合伙合同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
阅读量:532021
中介合同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
阅读量:532021
行纪合同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第九百五...
阅读量:472021
物业服务合同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
阅读量:362021
委托合同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
阅读量:412021
仓储合同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第九百零六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
阅读量:632021
保管合同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
阅读量:402021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第八百七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
阅读量:602021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第八百六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
阅读量:462021
技术开发合同第八百五十一条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
阅读量:402021
Copyright © 2019-2021 湖南长沙柠檬兄弟公关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396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