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日,湖南湘潭一小区居民因苦守多时拍摄到邻居高空抛物一事,在网上引发关注。据了解,进行高空抛物的是该小区21楼的一名8岁男童。11月22日,涉事男童的母亲回应记者称,作为家长她表示自责,并向小区居民表示诚挚道歉,接下来她将好好教育孩子,杜绝此事再次发生。
涉事小区建鑫一期小区业委会主任叶先生介绍,经调查,进行高空抛物的是该小区21楼一名8岁男童,且高空抛物行为已不止一次,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叶先生说,10月24日该户就有人将气球灌水后从21楼抛下,但抛物地点处于监控死角,未拍到证据。11月20日中午,有邻居发现该户又有人将气球灌水后抛下,便有人蹲守拍摄,当第三次高空抛物发生时,楼下一住户拍到视频并发到业主群。随后业委会前往该户家中了解情况。
涉事男童母亲周女士向记者表示,11月20日当天她不在家中,在业委会联系她后,她立即赶回家中查看情况。“作为家长,我感到深深自责,小孩子也受到了惊吓,这两天都是在诚惶诚恐中度过的,我也教育他以后这种事情不能做。”
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后,湘潭市岳塘区宝塔派出所介入调查。宝塔派出所所长唐果存说,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高空抛物”已正式入刑,但考虑到本起事件中,当事人为8岁儿童,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故将对涉事男童和家长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家长对男童严加管教。
(总台记者 赵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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